(1)绝缘配合的统计法。在允许一定的绝缘故障率的前提下利用统计方法(如概率)进行绝缘配合的设计的一种方法。它企图对绝缘故障率定量,并且将其作为定量设计中的一个安全指标。然而,限于目前水平,尚不能将绝缘故障率作为定量的设计指标,故统计法至今仅用于自恢复绝缘,处于对经济效益的考虑,也主要用于330~500kV的设备。
(2)绝缘配合的惯用法。在绝缘配合中选择设备的惯用雷电(操作)冲击耐受电压,使其高出惯用****雷电(操作)过电压而留有一定裕度的一种方法(这一裕度是考虑到****过电压尚不完全明确,以及实验本身并不说明设备已能承受反复出现的过电压)。本方法未考虑到设备绝缘有一定的故障率,3~220kV设备通常采用惯用法。
(3)高电压开关设备绝缘水平确定的原则。通常采用惯用法,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一般以避雷器的绝缘水平为依据。
1)雷电冲击耐受电压的确定。其公式为
UL1=KUPL (2-1)
式中 UL1——额定雷电冲击电压水平;
K——配合系数(与设备、装置条件和安全系数都有关,根据运行经验一般取K=1.4);
UPL——同级避雷器的绝缘水平。
【例2-1】 确定10kV电器设备的雷电冲击电压水平。
解:因为 UPL=45kV (10kV避雷器的绝缘水平)
所以 UL1=1.4×45=63(kV)
因此,在有关标准中规定10kV电器设备的雷电冲击电压水平为:
I档60kV——对用避雷器保护的设备;
II档75kV——对不用避雷器保护的设备或非有效保护设备(如断路器、隔离开关、仪用互感器等)。
2)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水平的确定。用惯用法,以操作过电压水平位依据,其公式为
UAC=4UphK2/K1 (2-2)
式中 UAC——1min工频耐受电压;
Uph——最高工作电压相电压;
K1——系数(1.15~1.25);
K2——安全系数(1.05~1.1)。
【例2-2】 确定10kV的电器设备的工频耐受电压水平。
解:因为Uph=11.5/,K1取1.15,K2取1.1
所以UAC=(4×11.5/×1.10)/1.15=25.4(kV)
短时工频耐受电压在IEC标准中规定为28kV,在国家标准中规定为28kV,在国家标准中规定为30kV。然而,由于我国工业发展迅速,环境污染加剧,系统情况日趋复杂,工频电压升高的现象日益严重,所以,在计算安全系数K2可以取1.6~1.8,当K2取1.8时,有
UAC=(4×11.5/×1.1/1.8)/1.15=41.5(kV)
一般,10kV电器设备的短时工频耐受电压规定为42kV/min,电力部门和高压开关制造厂为了保证产品的安全可靠,10kV开关出厂的短时工频耐受试验(对地)仍然以42kV/min为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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